公共藝術
공공미술 · Public art
位於公共場域的藝術:設置在公園等對大眾開放的場所,不論那塊地是公有或私有、經費來自公家或私人。
01認識
公共藝術通常是為所在的地點委託製作的,但也有例外。紀念碑、紀念物、城市裡的雕像與雕塑是最為確立的形式;它也可以是短暫的,例如表演、塗鴉、海報與裝置。專為某個地點設計、並與那個地點互相關聯的作品,稱為「場域特定」(site-specific):一旦移離原地,作品的意義就會失去全部或大半。「公共藝術」一詞,一般認為是英國的 John Willett 在 1967 年的《Art in a City》裡首先使用的。有別於以物件為主的傳統公共藝術,後來也有作品把地點看成社會、文化與政治交流的空間,邀請社區與觀眾參與,或只進行一段時間、結束後便拆除。在首爾,1988 年奧運時有 200 多件來自世界各國的雕塑永久設置在奧林匹克公園,SOMA 美術館《기념에서 풍경으로》的展覽介紹稱這是韓國當代公共藝術發展的重要轉折;首爾市也在由淨水廠改建成生態公園的仙遊島公園設置了公共藝術作品。
02在展場
先退後幾步,看作品與周圍的建築、道路、樹木怎麼擺在一起;再看經過的人:有人停下來,還是把它當成風景走過?
說明牌上的韓文
- 공공미술
- 公共藝術 · Public art
- 장소 특정적 미술
- 場域特定藝術 · Site-specific art
- 기념비
- 紀念碑 · Monument
03筆記
公共藝術多半為所在的地點而做,要連同周圍一起看。
站在這裡,你覺得作品和周圍的環境有什麼關係?